流窜作案是什么意思(流窜作案的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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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窜作案是什么意思(流窜作案的认定标准)

其实流窜作案是什么意思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流窜作案的认定标准,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流窜作案是什么意思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一、流窜作案、结伙作案、多次作案的区别

流窜作案、结伙作案、多次作案的区别主要就是概念不同

(一)流窜作案,指行为人在一段时间内先后在不同的地方作案。凡构成犯罪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流窜犯罪分子:

1、跨市、县管辖范围连续作案的;

2、在居住地作案后,逃跑到外省、市、县继续作案的。

(二)结伙作案指两人以上,作案是做违法的事。用在法律上专指故意的那种。故是“两人以上共同故意实施违法行为”

(三)多次作案,指在以前有过作案事件的情况下一而再再而三的犯案。

(1)“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适用不同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10条的解释“,多次作案”是指三次以上作案。

但在办案实践中,有许多作案次数为两次或一次的也以“多次作案”为拘留延长理由,显然是失当的。关于“结伙作案”的含义,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10条的规定,是指二人以上共同作案。

(2)“流窜作案”的适用存在泛化倾向,户籍地对延长拘留期限有较大影响。

二、一般入室盗窃是熟人还是流窜作案

一般入室盗窃是流窜作案的。

入室盗窃是一种严重的盗窃犯罪,它影响到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也是公安机关重点打击的犯罪。入室盗窃一般是技术开锁,一般盗窃犯干不了,而且盗窃后怕公安机关抓获就到处流窜作案,熟人作案的也有,但所占比例较小。

三、什么是流传作案

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办理流窜犯罪案件中一些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一、关于流窜犯的认定

流窜犯是指跨市、县管辖范围作案的犯罪分子。

凡构成犯罪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流窜犯罪分子:

1、跨市、县管辖范围连续作案的;

2、在居住地作案后,逃跑到外省、市、县继续作案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流窜犯罪分子:

1、确属到外市、县旅游、经商、做工等,在当地偶尔犯罪的;

2、在其居住地与外市、县的交界处边沿结合部进行犯罪的。

关于流窜作案是什么意思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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