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脂减肥手术会死人吗(吸脂减肥危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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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脂减肥手术会死人吗(吸脂减肥危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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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年轻漂亮的女售货员去医院看病吸脂美容手术及美容为了让自己更苗条更漂亮。谁知道呢。原本匀称的身材变了形,变丑而不漂亮的女售货员心里感到很痛苦。与医院多次协商未果后,她将医院告上法庭。

想要苗条,吸脂美容

年轻女子陈雪娇是淮安一家大型商场的店员。;江苏省安市。她面容姣好,身材匀称。然而,陈雪娇感到美中不足,因为她的臀部和大腿有点胖。她看到身边的几个小姐姐抽脂后看起来更加苗条迷人,心里一动。她决定去医院抽脂。

2003年9月2日,经朋友介绍,来到淮安市某医院。;安。根据陈雪娇 在陈雪娇的要求下,医院建议她抽脂,她同意了。当天,双方按照手术程序签署了手术同意书。在手术同意书中,医院特别告知了手术的医疗风险。第(4)条规定:"复发、皮下血肿、感染、皮肤早期皱纹。 "

第二天,医院开始给陈雪娇做手术。手术前,外科医生和陈雪娇共同确定抽吸范围。手术中,医生从陈雪娇 泵出了1500毫升的脂肪液。;从他的左大腿和臀部提取了1600毫升脂肪液。手术后两天,陈雪娇要求出院。为此,陈雪娇花了3550.71元医疗费。

身体变形,打官司。

手术后,陈雪娇想到自己会更苗条、更漂亮,心里充满了喜悦。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陈雪娇发现自己走路有点不舒服。起初,她没有 不放在心上,总以为她还在恢复中,等她完全恢复了,也就自然了。然而,几个月后,自己走路还是很难看,一种不祥的预感袭上心头:我的手术失败了吗?

一天,她站在镜子前。突然发现自己大腿臀部不平,左右不对称。 "天啊,这是怎么回事? "陈雪娇面对他变形的身体。我很痛苦,为此哭了很多次。现在她不敢逛街,不敢穿漂亮衣服,不敢与人交往,不敢久站。为此,她多次咨询医院,但医院以医院没有责任为由拒绝承担责任。后来她干脆回避了。愤愤不平的陈雪娇提起诉讼,将医院告上了被告席。

陈雪娇声称我身体健康,但我的外表受到臀部和大腿脂肪堆积的影响。我在被告那里寻求治疗。;美国医院,而且医院建议抽脂做美容整形。2003年9月2日入院,9月3日手术。手术后,我的大腿和臀部不均匀不对称,我不能 不能长时间自由行走。手术不仅没有。;没有起到整容的作用,反而损害了我的健康,手术彻底失败。术后弯曲一直有人找医院协商,要求医院对手术失败造成的医疗损害承担部分赔偿责任。医院用我处理医患纠纷的经验来推卸责任。由于医院医生技术不够,术前设计和术中操作不当,手术失败,损害了我的健康和容貌。导致我需要修复整形,未履行《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的告知义务,请求区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精神损失费、误工费等共计26090元。

手术后,申请了怀 淮阴区卫生局委托淮安市卫生局;;某医学会做医疗事故鉴定因为他的大腿粗细明显不一样。2005年3月8日,怀 某医学协会对医疗事故进行了技术鉴定。鉴定书的第五项是现场体检:病人 的一般状况尚可,大腿和臀部不平,左右不对称,下肢无红肿、压痛和功能障碍(正常运动和行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的分析意见如下:

①医师的医疗行为未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诊疗护理规范和常规。

②病人 s大腿和臀部凹凸不平,左右不对称是吸脂术后常见的并发症。

综上,医生不负责。结论本案不属于医疗事故。

医院认为陈雪娇 s的抱怨是不真实的。第一,手术的作用主要是减脂。术前共同确定,术中不可能超过这个范围。陈雪娇目前的情况是由于未能从大腿下部提取脂肪,手术还没有结束。需要根据情况继续抽脂;第二,操作完全符合标准。根据淮律师事务所的鉴定;;一个医学会,这个案子不违法,医院没有过错。请求驳回原告诉讼。;的索赔。

当木槌落下时,是非就会被评判。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公民 生命权和健康权受到法律保护。被告 一家美国医院正在为原告做抽脂手术。;的臀部和大腿,无法一次性完成。原告 的大腿和臀部不均匀,左右不对称是吸脂术后常见的并发症。然而,医院并没有在手术同意书中明确告知原告这一点,只是告知可能会有 "早期皮肤皱纹 ",这侵犯了原告 的知情权,并使原告失去了选择是否同意手术的机会。医院应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并判给被告3000元作为赔偿。

一审判决后。不服,向淮上诉。;一个中级 美国法院。在上诉状中,陈雪娇提出,一审判决认定医院侵犯了我的知情权,仅要求医院进行一定的经济赔偿,缺乏法律依据;一审判决所依据的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明显缺乏依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一审认定医院未尽到全面告知义务,违背了本人知情的事实。已经证明医院在医疗过程中存在过错。并且在损害结果出现后,医院未能及时判断。并采取正确及时的措施进行补救,却放任损害继续发展。因此,怀 一个医学协会医生没有责任明显缺乏事实依据,本案应当重新鉴定。

医院做了口头辩护:医院 s为陈雪娇做的手术完全符合标准,手术过程中没有其他过错和过失,医生不应承担赔偿责任;这个手术只是起到减脂的作用,一般的整容手术要做很多次。所以不能从一次手术的结果来判断手术的成败,声称损伤完全不符合事实,重新鉴定也没有法律依据。

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经协商,医院对陈雪娇 的臀部和大腿,形成医疗服务合同关系。原告称医院在手术过程中对自己造成了伤害,但怀 某医学会鉴定,手术无法一次性完成,原告大腿、臀部凹凸不平,是吸脂术后常见并发症。所以这种并发症不属于手术造成的损害后果。一审发现,医院只是告知可能有 "早期皮肤皱纹 "在手术同意书中,并没有尽到全面告知的义务,这违反了原告 的知情权,并使原告失去了选择是否同意手术的机会,从而确认了医院应承担的责任,判决医院对原告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原告以医院侵犯了其知情权且存在过错,且无任何后续操作及足够证据证明损害事实存在为由,要求医院高额经济赔偿。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原告认为怀公司的鉴定报告。;某医联体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申请重新鉴定。经过调查,鉴定结论作为一种证据,在没有相反证据的情况下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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